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
各县(区)教育(社会事业、公共事务)局、市保育院: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18]54号)和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抚财教指[2019]7号)要求,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工作任务,我们已将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抚州市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批复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批复,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抚州市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配使用计划批复表
2、抚州市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批复表(公办幼儿园)
3、抚州市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批复表(民办幼儿园)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30日
抚州市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批复表(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