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的批复
各县教体(教育)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19]22号)要求,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工作任务,我们已将你们上报的2019年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2019年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批复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批复,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 2019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批复表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1日
2019年抚州市高中批复(中央第二批)201907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