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闲置校舍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教体(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局:
为及时掌握全市闲置校舍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督促各地扎实推进处置工作,按照今年5月全市闲置校舍处置工作布置会要求,各县(区)每十个工作日要上报一次处置销号台账。根据7月24日各县(区)上报的销号台账数据统计结果,全市闲置校舍处置情况不容乐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据统计,我市闲置学校415所,截至7月24日,已完成处置并销号298所,完成率71.8%。各县(区)闲置校舍处置完成率从高到低依次为:高新区(100%)、崇仁县(100%)、乐安县(100%)、宜黄县(100%)、资溪县(100%)、南丰县(93%)、黎川县(91%)、南城县(86%)、广昌县(62%)、东乡区(53%)、金溪县(52%)、临川区(14%)、东临新区(0%)。已处置并办理了产权证明的只有广昌县和资溪县(具体数据见附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观上没有引起重视。部分县(区)对闲置校舍处置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压力传导不够,安排部署行动迟缓,导致闲置校舍处置进度相对滞后。
2.进展较缓慢。截至7月24日,除高新区、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资溪县已基本完成闲置校舍处置工作外,仍有8个县(区)未完成处置任务,其中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为:东临新区(0%)、临川区(14%)。
3.办理产权证明完成率低。截至目前,全市415所闲置学校中只有48所(其中资溪16所、广昌32所)办理了土地证,其余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巡视组和省、市扶贫整改办的批示要求,确保今年8月底前完成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提高站位。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闲置校舍处置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整改,确保实效。
2.加快进度。尚未完成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的县(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挂牌作业,责任到人,严格时间节点,加快处置进度,务必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闲置校舍处置任务。
3.规范处置。各县(区)教体局要根据市教体局制定的《闲置校舍处置基本流程》要求,规范处置程序,对教育部门仍需使用的闲置学校依法依规办理产权证,并加强对已处置闲置校舍使用情况的跟踪,落实每一所闲置学校的使用情况,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4.完善规划。 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对当地人口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根据当地现有学生数和今后农村人口预测数,合理调整乡村学校网点布局,科学制订完善乡村学校布局规划,避免因学校规划布局不合理再次造成教育资源浪费。
附件:闲置校园校舍处置销号台账汇总表
抚州市教体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