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校要切实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确保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落实落地。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好本单位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二、推动制度落地
2019年是教育统计制度落实年,各县区各校要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各类统计法律法规摆在重要位置,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把开展主题教育与做好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制定落实举措,强化制度落地,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通起来,认真总结《规定》施行一年来,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优秀案例,树立工作典型,对于还未能落实的任务,要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规定》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
请各县区各校于2019年10月11日前,将贯彻落实《规定》的总结材料报市教体局规划建设科(材料电子版使用电子邮箱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规建科)。
三、重视人员培训
各县区各校要加强对教育事业统计培训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好培训工作,将教育事业统计培训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培训资源要向基层倾斜,把握好不同群体的培训需求,对于新上岗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鼓励区域之间、校际之间联合培训,也可以聘请国家级、省级教育统计专家进行现场培训。各县区各校可利用教育部教育统计在线培训平台开展业务培训。
四、强化质量和服务
各县区各校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工作,健全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数据质量自查、抽查、互查等核查机制。核查工作要结合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填报、汇总、审核等“全流程”工作链条,鼓励各县区交叉开展统计数据互审互查。要结合实际,加强教育统计分析服务,丰富教育统计分析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全市各类学校要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2.各县区教育局要做好所属单位统计数据汇总审核工作,市教体局将于11月13日至15日组织各县区进行基础教育及中职数据集中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3.集中汇总期间同时上报数据质量自查报告、2019年统计工作总结和2020年统计工作打算。
联系人:张晓炜,联系电话:0794-8265389,电子邮箱:jxfzgjk@126.com。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23日